兰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警示:选购“美瞳”

【大比特导读】1月5日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“美瞳”是医疗器械,不属于普通商品。

选购“美瞳”要看许可证

1月5日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“美瞳”是医疗器械,不属于普通商品。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时,一定要从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的经营企业(含网络商铺)购买。

很多追求时尚的年轻人喜欢戴“美瞳”,它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,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,具有较高风险,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,在选购“美瞳”时,应当仔细查阅产品标签、说明书。对国产产品,需确认已取得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和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(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);对进口产品,需确认已取得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,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。

如果消费者发现有未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经营或者经营未取得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以及假冒伪劣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行为,请拨打“12315”投诉举报电话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。

声明: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

分享到:
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

打开微信,点击底部的“发现”,
使用“扫一扫”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。

阅读延展

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

第一时间获取电子制造行业新鲜资讯和深度商业分析,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“大比特商务网”或者“big-bit”,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,即可获得大比特每日精华内容推送和最优搜索体验,并参与活动!

发表评论


上一篇
医疗器械法规体系四大基石之一:产品如何分类
上一篇
北京58家便利店可售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
  • 版权声明: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,2020-01-14发表于 日韩美女栏目。
  • 转载请注明: 兰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警示:选购“美瞳”| 日韩美女 +复制链接